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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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随州位于湖北省北部,随州地处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汇地带,跨北纬31度过19分至32度26分,东经112度43分至113度46分。全市南北长约130公里,东西宽约105公里,总面积6989平方公里,人口157万。随州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,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就诞生在这里,他创耕耘、植五谷、尝百草、兴贸易,开创了中华民族的农耕文明;城西擂鼓墩出土的曾侯乙编钟震惊世界,被誉为世界音乐史上的奇迹;随州曾是隋文帝杨坚封地,隋朝因随州而命名;唐代大诗人李白曾以“彼美汉东国,川藏明月辉”的不朽诗篇赞美随州。随州处于中纬度季风环流区域的中部,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因受太阳辐射和季风环流的季节性变化的影响,随州气候温各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,无霜期较长,严寒酷暑时间较短,年平均气温15.5摄氏度,。随州山川秀丽,大洪山、桐柏山、中华山、徐家河、封江等风景名胜旅游区享誉省内外。